因工作需要,經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,長沙市公安局公開招錄1000名警務輔助人員,根據《長沙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》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招錄計劃 長沙市公安系統共計劃招錄警務輔助人員1000名。具體的招錄職位、人數、資格條件等詳見《長沙市2013年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職位表》。 二、招錄條件 (一)年齡在30周歲(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)以下; (二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; (三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 (四)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; (五)具備所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; (六)招錄合格后,服從分配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符合招錄條件: (一)曾受過刑事處罰的; (二)曾受過行政拘留、勞動教養的; (三)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,被解除勞動合同的。 三、報考和資格復審 本次招錄工作實行網上報名、網上打印準考證。 (一)報考時間和方式。 招錄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。網絡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26日9:00至8月8日17:00。本次網上報名的同時進行網上資格初審,時間為2013年7月 26日至8月9日12:00。 報名網站為長沙人才網(http:// www.cshr.com.cn),報考人員登陸本網站“長沙市2013年招錄警務輔助人員”報名系統,填寫《長沙市2013年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、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電子照片(JPG格式,大小為10-20KB,像素高寬為170×130)。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有效,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。 (二)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,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職位的資格條件。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,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,禁止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。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、筆試前資格復審、錄用時資格終審,并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。網上報名結束后,請自行下載并打印《長沙市2013年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。 (三)資格復審 1、資格復審時間:2013年8月 13日至15日(每天9:00—17:00) 2、資格復審地點:長沙市人才市場(賀龍體育館南門)。 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(身份證、畢業證等)原件、《長沙市2013年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,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等材料。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,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,資格復審機關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。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。 (四)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和筆試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,請于2013年8月21日9:00至8月23日17:00自行在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。 四、考試內容、時間和地點 (一)筆試 1、筆試內容: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。 2、筆試時間:2013年8月24日。 上午 9:00-11: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。 下午14:00-16:30 申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、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。 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證件(身份證、準考證)原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