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成績計算方法一般職位筆試成績=行政職業能力測驗×50%+申論×50%,
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。
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=行政職業能力測驗×30%+申論×30%+法律專業知識×40%,
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。
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=行政職業能力測驗×40%+申論×40%+招警專業科目×20%,
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。
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25%+專業技能測試成績×50%+面試成績×25%。
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、技能測試成績、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,
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。
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相同的,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;筆試成績相同的,依次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、申論、專業科目成績進行排名。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∶1的比例,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。
2020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崗位面試入圍分數線【按部門分類】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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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系統 | 省直系統 | 檢察院系統 | 煙草系統 |
公安系統 | 選調生 | 邵陽 | 長沙 |
湘潭 | 衡陽 | 常德 | 張家界 |
懷化 | 株洲 | 婁底 | 郴州 |
永州 | 湘西 | 益陽 | 岳陽 |
湖南公務員考試體檢信息:體檢項目和標準按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執行。在體檢過程中,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衛生部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2〕65號)要求,對心率、視力、聽力、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安排當日復檢;對邊緣性心臟雜音、病理性心電圖、病理性雜音、頻發早搏(心電圖證實)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安排當場復檢。
1.信息發布湖南公務員筆面綜合成績發布后,陸續發布體檢公告。 |
2.體檢時間湖南公務員筆面綜合成績發布后一周左右,由各招考自行選擇時間、組織體檢。 |
3.體檢內容公務員體檢分有兩種標準,分別為《通用標準》和《特殊標準》。 《通用標準》:適用所有通過筆、面試且綜合成績排名進入錄用范圍,體檢項目和標準按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行。在體檢過程中,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衛生部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...(查看《通用標準》體檢內容) 《特殊標準》:適用公檢法等機關的考生,體檢項目和標準按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和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執行。在體檢過程中,按照人力資源和社...(查看《特殊標準》體檢內容) |
湖南公務員公示錄用為湖南公務員考試上崗前的最后一個環節,通過了體檢、政審等環節后,招考單位將確認擬錄用人員,并把擬錄用人員名單公布至相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為一周,一周內接受群眾的檢舉。公示期結束后,將正式錄用,并通知辦理上崗相關手續。
1.確定擬錄用人員 招錄機關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,根據考試成績、體檢結果、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。 |
2.公示 招錄機關對擬錄用人員在省、市州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。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、招考職位、擬錄用人員姓名、性別、準考證號、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、學歷學位與專業,同時公布監督電話,接受社會監督,公示期為7天。從優秀村(社區)黨組織書記、村委會(社區)主任中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,還應在其所在的縣(市、區)、鄉鎮、村(社區)分別進行公示。 |
3.錄用 公示期滿后,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,辦理錄用手續,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。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,不予錄用。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,暫緩錄用,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。自暫緩做出錄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,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,終止錄用程序。 |
為保護個人權益,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。 面試后,因體檢、考察、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錄計劃空缺,不進行遞補。 |